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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8-01-10 作者:高初建 來源:中華工商時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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據有關媒體報道,在珠三角,一些即將回家過年的農民工辭工退保成“潮”——有的地區(qū)農民工退保率高達95%以上。這一現象,以及這一現象可能引發(fā)的問題值得關注。
黨的十七大提出,“加快推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”,要做好各方面相關工作,不斷增進全體人民福祉,努力使全體人民學有所教、勞有所得、病有所醫(yī)、老有所養(yǎng)、住有所居。其中,“老有所養(yǎng)”的含義包括加快建立覆蓋城鄉(xiāng)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,探索建立農村養(yǎng)老保險制度,加強老齡工作,發(fā)展老年社會福利事業(yè),等等。毫無疑問,這一有利民生的政策思路大得民心。
既然覆蓋城鄉(xiāng)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對老百姓有好處,為什么一些已經加入了社保的農民工卻要退保呢?從目前的相關分析來看,現行的政策是,農民工在一地上的養(yǎng)老保險,必須在當地累計繳費15年,才能在退休后拿到養(yǎng)老金。可實際情況是,農民工流動性大、就業(yè)穩(wěn)定性差,在一個地方連續(xù)工作15年的機會并不是很多。因而,享受社保對農民工來說可望不可即,反不如退保拿到現金實惠。此外,由于農民工退保個人只能一次性領回保險費的“小頭”而“大頭”———單位繳納的統(tǒng)籌部分,卻充入了地方社保基金。因此,一些地方社保機構不僅不勸阻、反倒愿意農民工退保,有的甚至刻意規(guī)定“解除勞動合同必須退保”,主動擴大退保面以獲取利益。(《人民日報》1月8日)顯然,現行的社保政策存在一些漏洞,在執(zhí)行中遇到了麻煩。
一項善政卻沒有讓本來的收益者領情,這不能不讓我們反思,在政策的制定過程中是否需要更深入、更細致的調查研究?事實上,目前農民工就業(yè)究竟是何種狀況,他們是否可能在一個地方連續(xù)繳納15年的保險金,如果他們離開自己打工的地方能否在異地繼續(xù)享受社保,諸如此類的問題并不是很復雜。只要我們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能夠眼睛向下,放下架子,深入到企業(yè),深入到農民工中間去,將在實際中了解到的普遍的、帶有規(guī)律性的問題以求真務實的態(tài)度進行認真的研究,政策的制定豈不是更周密,政策的執(zhí)行豈不是更順暢?
“權為民所用”更需“心為民所想”。我們需要堅持發(fā)揚調查研究的優(yōu)良作風,堅持求真務實、腳踏實地的工作作風,不斷改進工作方法,讓政策不斷完善,讓善政普惠民眾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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