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報沈陽電 消費者在超市購物時,經常會遇到商家為促銷而推出的捆綁商品,一些商家把即將過期的商品捆綁在新鮮商品上搭售,很容易讓消費者吃虧。 前不久,鞍山市民何女士在超市買了一箱鮮奶,由于一次購買量大,導購員為何女士捆綁了五袋牛奶作為贈品?珊闻炕丶液蟛虐l(fā)現(xiàn),五袋贈品再有兩三天就要過保質期了,無奈之下只好趕緊將贈品喝掉,“扔掉覺得可惜,喝下去又怕質量有問題,這點贈品真讓人左右為難!”何女士說。 鞍山市消費者協(xié)會相關負責人表示,消費者在購買產品時如發(fā)現(xiàn)贈品已過保質期,同樣可要求商家退貨或賠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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